大竹縣政協建議“十要”強化縣直部門鄉鎮基層站所履職服務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0年09月03日 文章點擊數:3414
大竹縣政協建議“十要”
強化縣直部門鄉鎮基層站所履職服務
近期,大竹縣政協教科文衛群團委員會組織部分政協委員到鄉鎮視察,通過對廣大干部、群眾的調查,發現縣直部門延伸到鄉鎮的基層站所在履行職責、服務群眾方面存在以下問題,干部群眾怨聲載道。一是存在“七不”現象。作風不實,上下班不按時;服務不優,服務態度不好;效率不高,辦事拖拉、推諉;自律不嚴,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人長官意志嚴重,缺乏自律和監督;執法不嚴,執法力度不夠;素質不高,缺乏熱情,辦事無能;制度不多,真正讓人員廉潔履職的實用的規章制度太少。二是存在“五難”問題。辦事找人難,難找工作人員,更難找負責人;事務公開難,導致群眾辦事盲目,心中無數;人員監管難。基層站所不同程度存在嚴重的“局本位”思想,服務鄉鎮工作大局意識淡薄;政府領導難,基層站所與當地黨委政府的關系錯位;工作溝通難,當地黨委政府與縣主管部門工作的溝通不暢。無相應的反饋和溝通機制,即使反饋了,效果也不大。為此,應著力從10個方面強化縣直部門鄉鎮基層站所履職服務功能:
一、管理體制要理順。站所的人、財、物權部分下放到鄉鎮,更有利于人員的管理,更有利于方便群眾。要根據目前現狀和發展趨勢,理順基層站所監管體制,對基層站所進行合理的定位,建立主管部門和駐地鄉鎮黨委政府共同監管的“雙重”管理體制,明確雙方在對基層站所的人事、財務、黨建及考評等方面的監管職能,真正落實工作責任。
二、站所事務要公開。包括服務項目、人員聯系電話等都需要公開,百姓心中有數,便于群眾找人,更利于工作接受群眾的監督。
三、人員教育要加強。加強對基層站所工作人員責任心、思想道德、為民宗旨、工作紀律等方面的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四、監督機制要健全。一是在鄉鎮設立監察室。明確監察職能,負責對各基層站所的執法監察、效能監察。二是成立專門監督員隊伍。嚴格按照激發鄉鎮發展活力的補充意見,鄉鎮黨委政府組織一支專門監督員隊伍,對基層站所人員的工作進行考勤和考核。三是開展“民主評議基層站所負責人”活動。以“基層滿意、企業滿意、群眾滿意、組織滿意”為標準,將基層站所(社區)、學校納入評議范圍,年終對群眾反映態度冷漠、作風漂浮、工作拖沓、效率低下的,一經查實,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并進行調整。四是健全投訴受理機制。要暢通投訴渠道,健全完善投訴受理、處理機制。五是嚴格責任追究。縣紀委、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人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
五、財務審計要到位。強化對基層站所的內審監督,解決基層站所作為二級預算單位審計監督難到位的現象。由縣紀委牽頭,結合小金庫清理,從財政、審計等部門抽調業務骨干,將基層站所(學校)財務審計常態化。
六、述職述廉要落實。站所負責人每年要向縣主管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就廉潔履職情況進行述職。
七、五大制度要建立。一是建立主管部門與駐地鄉鎮黨委政府共同抓好基層站所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屬縣直部門主管的基層站所,由縣直主管部門領導每個月定期與鄉鎮黨委負責人或分管領導進行溝通,相互通報基層站所干部職工思想、工作、學習和出勤等情況,共同做好干部管理工作。二是實行工作匯報制度。屬鄉鎮主管的基層站所負責人,每個月定期向鄉鎮分管領導匯報本單位工作開展情況; 屬縣直部門主管的基層站所負責人,每個月除定期向主管單位匯報工作外,還要向鄉鎮黨委、政府分管、聯系領導匯報本站所工作開展情況。三是嚴格執行干部請銷假制度。鄉鎮主管的站所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按鄉鎮干部請銷假制度執行;縣直部門主管的基層站所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的,由鄉鎮簽署意見,報縣直部門審批,分別送鄉鎮和主管部門備案。四是建立民主測評基層站所行風的制度。組織各方面代表對站所進行民主評議,半年一次,評議結果作為站所負責人工作考核的一個重要依據,消除紀檢監察機關和基層群眾對基層站所的監督盲區。把對基層站所干部的監督考核與群眾的民主評議緊密結合,把考核和評議結果作為干部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五是建立駐地鄉鎮黨委政府班子成員聯系基層站所制度。
八、任免機制要完善。嚴格執行鄉鎮基層站所干部任免征求當地黨委政府的意見的制度。對站所班子成員的任免職及調動,實行主管單位與鄉鎮黨委政府共同考察的“雙屬”考察制。
九、警示教育要開展。組織基層站所干部職工開展警示教育,提高其廉潔自律意識。
十、組織管理要規范。有些基層站所黨員的黨組織關系在其主管部門,應轉到基層站所所在地的黨組織,有利于黨員的管理和教育。
大竹縣政協 徐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