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政協確保行風監督員三權力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1年07月16日 文章點擊數:3239
大竹縣政協確保行風監督員三權力
2011年,大竹縣政協行風監督工作再添措施,要求被監督單位切實加強與監督員的協調配合,增進溝通理解,形成良性互動,確保行風監督員知情權、監督權和評議權。
一、主動溝通配合,確保行風監督員的知情權。被監督單位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負責為本系統行風監督員提供本單位對黨的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黨委政府決策、決定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匯報單位在履行職能、完成任務、兌現社會承諾等相關工作,反映單位工作困難、問題和要求,主動邀請行風監督員參加單位的年度工作部署和各項重要活動,及時提供有關資料,讓政協行風監督員能對被監督單位各項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確保行風監督員的知情權。
二、加強公開透明,保障行風監督員的監督權。被監督單位要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健全完善行政審批、紀律約束等方面的公開機制,對機關的工作流程、動態、機構服務質量等相關信息及時進行公開、更新,保障行風監督員行使監督權利。
三、增進理解互信,尊重行風監督員的評議權。被監督單位要在開展民主評議、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辦理回復提案建議等一系列工作中,充分考慮行風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對行風監督員反應的社情民意認真進行辦理落實,并及時予以答復反饋,尊重行風監督員的評議權。(郝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