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政協加強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服務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1年07月22日 文章點擊數:3043
宣漢縣政協加強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服務
宣漢縣是傳統的勞務輸出大縣,常年外出務工人員34萬人,縣外務工的達29萬人,年勞務收入28.5億元,是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但是,農民工的生產、生活狀況和社會地位仍然很低,各種損害農民工利益的現象普遍存在。在不久前的政協全委會上,該縣政協委員余興宏以大會發言形式呼吁加強外出農民工維權的法律援助服務。
余委員從該縣曾某經過8次赴粵進京、6度審判、2次調解,歷時4年才解決的工傷索賠案件說起,指出當前全國總工會的“千萬農民工援助行動”計劃因受法律援助經費缺口大、機制不完善等影響而成效不明顯。他認為,加強農民工維權的法律援助應該做到“四有”,從立法、執法、司法等環節多管齊下。
有增加經費投入的硬性規定。要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或將法律援助的實施列入政府的惠民項目;建議中央財政在每年撥付的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中和各級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專項資金中增加農民工法律援助經費,用于扶持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地方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資金的使用由政府指定部門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有提供維權的法律援助機構。建立完善農民工法律援助機構,配備具有法律執業資格、又熱愛法律援助事業的專職人員。加強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執業水平的培訓提高,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業務素質。司法部門要加強對法律援助質量的監督,促進援助案件質量的提高。
有良好的法制宣傳氛圍。將法制宣傳融入到對農民工的職業和技術培訓課程中,提高農民工的綜合素質。將農民工權益保障有關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援助的對象、范圍、形式等內容編印成冊,免費發放給農民工。由勞動部門建立用人單位守法誠信檔案,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沒有規范簽訂勞動合同并落實社會保障的用人單位,將其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并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信息,加大監管和處理力度,必要時新聞媒體曝光。
有健全的法律援助機制。建立健全部門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稅務、計生、建設、公安、法院、司法、衛生、教育等部門共同建立部門間信息互動、事件案件互報、相關事情協商的維權聯動協調機制,落實維權措施。建立勞務輸出、輸入地雙向互動維權機制,爭取對方在農民工管理和維權工作上的支持。同時,依托本地政府在輸入地的辦事機構,設立法律援助聯系點,準確搜集家鄉農民工維權信息,及時反饋,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