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級法院: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2年07月16日 文章點擊數:15228
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
推動人民法院科學發展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會議安排,下面,我就全市法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情況和下一步打算做一簡要發言。
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近年來,全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關于加強人民政協的意見》及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不斷強化“監督就是愛護、監督就是支持、監督就是發展”理念,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認真落實委員意見建議,形成了政協民主監督與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動,有力促進和推動了全市法院科學發展。一是組織領導更加有力。高度重視并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將接受政協民主監督、辦理政協交辦事項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實現“一把手”工程,明確責任,層層抓落實。市中級法院專門建立了人大政協聯絡辦公室,基層法院確定專人負責辦理人大政協聯絡事項。二是接受監督更加自覺。每年向市政協全委會報告工作,派員聽取政協各界別、小組討論意見,對政協委員的討論意見、建議和議案,認真研究采納,提出整改措施,逐條落實責任,及時報告結果。開展邀請政協委員走進法院,視察百案庭審、參與百案調解、見證百案執行專項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法律宣傳活動周、民營企業司法服務等“十大專項聯絡活動”,充分展示全市法院公正司法良好形象。三是聯絡形式更加豐富。邀請政協委員為法院司法廉政監督員,向政協領導、有關專委征訂《人民法院報》、報送文件信息,建立與政協委員聯絡溝通的短信平臺,聯絡渠道和專項活動形式多樣,主動宣傳介紹法院工作,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切實把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置于政協和政協委員的民主監督之下。四是制度機制更加健全。結合達州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暫行規定》等多項規章制度,并切實抓好落實。對政協交辦的議案和個案,加強督辦,及時報告辦理結果或進展,確保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回音。自去年以來,全市法院共依法辦理政協議案、建議、交辦個案300余件,推進了接受政協監督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
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和依法治國的進程的加快,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功能的相對滯后的矛盾更加突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務日益繁重。通過對中辦發﹝2011﹞16號、川委辦﹝2011﹞24號、達市委發﹝2009﹞26號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政協黨組對《意見》貫徹精神的深入學習,使我們對政協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對人民法院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有了更高的自覺,這必將對全市法院發揮審判職能、實現科學發展產生積極的作用和強大的動力。對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政協意識,毫不動搖地堅持人民政協制度,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推動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臺階。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政協意識,著力“三個堅持”,努力增強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
司法實踐證明,政協的民主監督、支持、幫助是推動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有力支撐和堅強后盾。工作中,我們要始終把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作為轉變司法觀念的突破口,強化政協意識,著力“三個堅持”,不斷增強接受政協民主監督的自覺性。
一是堅持把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作為正確履職盡責的法定義務。要將學習《憲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作為法官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強對中央意見、省市委實施意見精神的再學習、再宣傳、再落實,通過開展專題講座、以會代訓等方式,讓廣大干警充分認識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及其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認識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方式,把政協的民主監督作為法院工作的法定義務。通過學習教育,使廣大干警牢固樹立“監督就是支持、關心,監督就是理解、愛護”的意識,真正做到在思想和行動上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
二是堅持把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作為推動法院工作的強大動力。要充分認識人民政協與人民法院是民主監督機關與審判機關、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要自覺地把法院工作置于政協的民主監督之下,主動接受民主監督是加強法院隊伍建設,提高干警政治業務素質,推動法院審判工作的強大動力。始終將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作為改進法院工作的依據和源泉,采取多種方式,主動征求政協委員意見建議,落實整改措施,大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真正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
三是堅持把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作為法院正確行使權力的有力保障。要堅持將政協監督作為正確行使審判(執行)權、審判管理權和隊伍公正廉潔的有力保障,不斷健全完善主動接受民主監督的工作機制。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緊緊圍繞市委“穩定增勢、追趕跨越、加快發展”和省法院 “打造一流隊伍、爭創一流業績”工作基調,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著力爭創一流司法保障,提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水平;著力爭創一流司法服務,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著力爭創一流司法作風,提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水平;著力爭創一流司法質效,提升審判執行工作管理水平;著力爭創一流隊伍形象,提升法院隊伍整體能力水平。
二、自覺接受監督,落實“三個主動”,努力實現政協監督與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動
要認真堅持能動司法的工作取向,全力落實“三個主動”,自覺接受政協監督,切實將委員們的意見建議轉化為不斷加強和改進自身工作的舉措,努力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1、主動向政協全委會及常委會報告工作。要將每年一次向市政協全委會報告工作作為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務,堅持提早籌備起草工作報告,提前征求政協委員意見。政協會召開期間,要由院領導帶隊,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到各個界別、小組聽取意見建議,并對意見建議整理匯總,逐條研究,落實責任,及時向政協委員反饋。在政協會閉會期間,要積極向市政協常委會通報法院工作和專項工作情況,對市政協常委會的審議意見要高度重視,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深刻檢討和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制訂整改方案和措施,按時報告整改情況,確保政協意見建議落到實處。
2、主動邀請政協委員視察法院工作。人民政協具有界別組織的結構優勢、民主協商的功能優勢和聯系廣泛的渠道優勢,可以從不同領域、不同角度對法院工作進行全面審視。加強與政協委員的聯系,是人民法院堅持“三個至上”、實現科學發展的客觀需要。主動邀請政協委員走進法院視察工作,是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的重大舉措。我們將緊緊圍繞人民法院服務科學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群眾權益、加強隊伍建設和社會高度關注、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等工作主題,邀請政協委員走進法院,參與審判、調解、執行活動,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既增強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有力改進法院工作,確保司法公開、公平、公正,又讓政協委員更多的關注、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從而不斷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3、主動辦理政協委員建議和關注個案。優質高效的辦理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和關注個案,是人民法院開展與政協委員聯絡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渠道。我們要堅持加強領導,落實辦理責任。對委員的意見、建議,要認真梳理研究,結合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委員意見建議和關注個案辦理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全市法院更好地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要堅持掛牌督辦,強化辦理措施。對政協轉來的委員意見建議和關注個案,要統一登記,統一督辦,統一要求,統一回復。要實行限期辦結制,提高辦理質量。要堅持及時反饋,務求辦理實效。在案件辦理中,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案的原則,全面核查案件事實和證據,認真聽取政協委員意見,確保裁判結果公平公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代,要在全市法院形成“接受委員民主監督,尊重委員權利,落實委員意見”的良好氛圍。
三、創新聯絡方式,深化“三項機制”,努力推進接受政協監督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要著力強化聯絡工作組織領導、拓展聯絡渠道、創新聯絡方式,建立健全“三項機制”,為政協委員行使民主監督權提供全方位服務,努力維護政協權威和法律尊嚴。
一是深化聯絡工作責任機制。要完善與人大政協聯絡機構,配備充實專兼職人員,建立院長負總責、分管院長直接抓、承辦人員具體抓的三級工作責任制。要堅持與省、市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主動上門征求委員意見建議,強化政協代表聯絡工作的經常化和雙向互動,真正形成全市法院聯絡工作“一盤棋”的格局,并以此推動全市法院工作。
二是深化聯絡工作運行機制。要繼續完善與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規定、邀請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庭審規定等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則,規范法院征求委員意見建議、邀請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參與調解、見證執行等活動。將聯絡工作納入崗位目標進行管理考核,制定考評辦法,量化評分細則,逗硬獎懲,確保聯絡工作到點到位。
三是深化聯絡工作通報機制。繼續堅持向市政協領導贈閱《人民法院報》、《法院信息》等報紙、信息刊物,通過短信平臺向政協委員發送審判信息,讓政協委員不進法院門,能知法院事。要通過發送征求意見函、上門走訪、邀請視察、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虛心聽取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領導班子成員要到各縣市區專程向政協委員通報法院工作、辦理意見建議情況并征求意見,當面走訪委員,以贏得政協委員的理解和支持。
總之,我們將以這次會議為契機,認真落實會議精神,開拓創新,扎實工作,更加自覺主動地接受政協民主監督,推動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實現科學發展、建設幸福達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以新的業績來回報各位領導和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