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看守所增設律師會見場所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9年07月08日 文章點擊數:10238
關于在看守所增設律師會見場所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四屆四次會議077號
提案者:周忻
主辦單位:市公安局
提案內容:
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師辯護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行使辯護權的重要內容。在全國掃黑除惡行動和刑事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推動下,律師參與刑事辯護的案件數量呈爆發式增漲。但我市看守所設置的律師會見室太少,有的看守所僅設一間律師會見室,與律師辯護工作的實際需要不相稱,經常導致律師排隊等候甚至無法會見,或者迫使律師選擇在刑訊室會見(刑訊室會見是全程監控,無法實質保障律師會見權)。為進一步解決律師會見
難問題,保障律師會見的場所和時間,特建議:
一、在全市各看守所增設律師會見場所,確保市看守所設立不低于八間長期供律師會見使用的律師會見室,縣級看守所設立不低于四間長期供律師會見使用的律師會見室。
二、各檢察院駐所監察室應將保障律師依法會見權作為一項重要工作。